中山网讯 日前,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起诉我市一卡拉OK厅侵犯其音乐电视作品。8月15日,市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这是对卡拉OK经营行业使用者收取版权使用费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在我市发起的首次"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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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不想长大》、《SuperModel》、《绿洲》、《天灰》、《星星之火》等在内的5部MTV音乐电视作品被侵权为由,将中山这间卡拉OK厅告上法庭。对其未经许可营业性播放卡拉OK音乐电视作品的行为,公司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等各项费用共计58675元。
音集协广东省联络站法务专员邓先生表示,该北京公司是音集协旗下会员。协会有权代表权利人对使用音乐电视(录影)作品的卡拉OK经营者收取著作权使用费。会员被侵权时,协会将代表会员维权。目前中山有近280间卡拉OK娱乐经营场所,已经有三四成经营者主动缴纳了使用费。对于未支付版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者,协会已陆续发出律师函催缴。仍拒交者将会被音集协以民事诉讼、行政打击和刑事打击等三种措施追究侵权的法律责任。目前协会已在近期将中山列为重点维权的地区,开始代表各权利人对侵犯音乐电视作品的行为采取民事诉讼、行政打击和刑事打击等三种措施联合给予打击。对这间卡拉OK厅的起诉,是协会首次在中山对未缴版权使用费的歌厅提起的民事诉讼。
据了解,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像协会从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卡拉OK收费工作。2008年广东的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是10元/天/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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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是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的我国唯一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今年4月,中国音像协会代表其旗下会员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以《你是我的玫瑰花》、《两只蝴蝶》、《家在东北》三首MTV音乐电视作品被侵权为由,将未经许可营业性播放卡拉OK音乐电视作品的佛山市禅城区好乐迪娱乐城告上法庭。这是自去年1月1日K厅版权收费以来,全国首例状告K厅侵权的案件,结果佛山好乐迪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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