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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集协向好乐迪等5家KTV企业颁发使用证
  阅读:6034  日期:2008/9/25 18: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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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下午,在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共同举办的“落实阳光工程、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上,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副会长、上海好乐迪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董事周敬宣读了《落实阳光工程、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代表旗下1390家会员单位及广州娱乐行业协会代表、太原市娱乐行业协会代表等在倡议书上签字,向社会郑重承诺:“遵守政府有关政策法规,促进卡拉OK行业有序繁荣,推动卡拉OK版权保护;进一步增强卡拉OK音乐作品版权保护意识,遵守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发布的‘关于2008年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的公告’,配合卡拉OK运营服务商天合文化集团的版权使用费收取和交付工作,尊重音乐著作权人及合法使用人的正当权益。”上海、广州等娱乐行业协会纷纷签署此倡议书,无疑预示着在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正式成立后,我国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来自文化娱乐行业、卡拉OK经营企业的阻力正在减小。

  音集协理事长张振华在会上向好乐迪、福建欢唱、云南温莎、北京首都豪情、北京唐会等5家KTV企业颁发了《卡拉OK经营行业著作权许可使用证书》。音集协常务副理事长王化鹏对此表示,这标志着我国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又取得新进展。签约娱乐场所有了这张《著作权许可使用证书》,就会获得合法使用音乐电视和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如果与其他权利人出现著作权纠纷,音集协将出面帮助协调解决。天合文化集团总裁杨诚则表示,天合文化集团受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委托,肩负着促进推广“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和卡拉OK娱乐场所正版化服务的双重使命。我们真心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在权利人和娱乐场所经营者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建立长期和谐的合作关系,以达到权利人、经营者、消费者三方共赢的局面。

  据记者了解,文化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国家版权局等七部委于2007年12月25日联合下发了《2008——2010年全国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要通过“阳光工程”的实施,努力解决部分娱乐场所经营不规范、版权保护意识薄弱等一系列问题。同时提出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改善娱乐行业社会形象,构建文明娱乐环境,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版权部门要加强有关版权法规的宣传,依照《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推进娱乐场所使用正版作品,提高娱乐场所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就娱乐行业如何推进、实施“阳光工程”问题,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在会上表示,我的理解是在阳光下依法、透明地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这不仅仅要求音像作品或者音像制品的使用者要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样要求作为集体管理组织的政府监管部门要依法行政、透明公开,也要求集体管理组织本身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利。今年5月,音集协正式成立,希望协会要严格按照《著作权法》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运作和操作。在尊重权利人的同时,对任何使用者都不能歧视,应该在阳光下运作版权收费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社会、使用者和公众。在这方面,集体管理组织应接受权利人、使用者、社会舆论及来自行业主管部门的共同监督,只有起好步,行为方式规范了,才能在音乐、音像权利人与文化娱乐经营企业间构建起一个权利人和使用者合作的桥梁,构建一个为社会公众提供良好服务产品的渠道,才能真正得到社会的尊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