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详情
最新动态
KTV按新合约交清版权费
  阅读:5583  日期:2010/6/19 14:19:23
足球比分

2010-06-11 05:30:00 来源: 云信网(昆明)

 

本报讯2009年8月,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称音集协)将昆明大明星KTV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其支付剩下的版权使用费,并支付27000余元的违约金(本报曾作报道)。在持续了近一年的诉讼后,近日,双方在北京达成和解,音集协承诺以优惠价格收取歌曲版权费,大明星KTV按照新合约交清了之前剩下的费用。

2007年1月1日起,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收取KTV企业的歌曲版权费。2008年8月25日,云南大明星欢乐园娱乐有限公司(下称大明星KTV)就与音集协达成了歌曲版权费的缴费协议,并签订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及服务合同》。

合同约定:音集协许可大明星KTV在其所属卡拉OK场所使用音集协管理范围内的《音像作品》;大明星KTV应按照合同规定,将版权使用费汇至云南省指定账号。双方最终确定版权使用费数额为332496.06元。

大明星KTV在交付7万元使用费后,拒绝交付剩下的262496.06元。据此,2009年8月音集协将大明星KTV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其支付剩下的版权使用费,并支付27000余元的违约金。据悉,这也是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开展以来,我国第一例“违约诉讼”。三个月后,大明星KTV以音集协“不具备收费主体资格,收费标准不合理”提起反诉。

在持续了近一年的诉讼后,近日,双方在北京达成和解,音集协承诺以优惠价格收取歌曲版权费,大明星KTV按照新合约交纳费用,并交清了之前剩下的费用,走上了正规化经营的道路。据了解,我省尚有40余家KTV企业未交纳歌曲版权费用,音集协表示将会继续对这些企业进行起诉。

(本文来源:云信网 )

来源:http://news.163.com/10/0611/05/68SGQHLU00014AE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