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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家KTV拒付版权费被诉续:部分法院立案
  阅读:6184  日期:2008/10/28 16: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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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8日 08:21:01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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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缴卡拉OK版权费 京城百家KTV被诉侵权
  • 国家版权局公告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 

        10月17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向北京市一中院、市二中院、海淀法院、

    西城法院等7家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北京100家拒付版权费的KTV。这是音集协首次大规模诉讼,也是国内最大一宗卡拉OK版权费集体民事诉讼案。记者昨日获悉,西城法院与海淀法院已经立案。

        据音集协总干事王化鹏介绍,北京市约1500家KTV中,缴纳版权使用费的仅有钱柜、麦乐迪等十余家。

        根据国家版权局公布的相关标准,从2007年1月1日起,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收费工作开始在全国展开,北京市的收费标准为11元/包房/天。

        音集协认为,KTV的经营方式是提供音像作品,向权利人付费是其法定的义务。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的KTV停止侵权,删除侵权作品,并分别赔偿20万元。

        昨日(27日),记者致电被诉的同一首歌KTV,一名负责人称目前还没有接到法院的通知,具体情况公司领导会处理。

        目前,海淀法院与西城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案件。(记者 吕佳瑜 王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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